东方网1月15日消息: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了解到,一男子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了一段淫秽小说,日前被当地警方查获后处以500元的罚款。
2009年12月29日17时,昆明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向盘龙分局网监大队提供线索称:在穿金路某小区,有人涉嫌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信息。接到线索后,盘龙分局民警立刻赶到这个小区,对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了检查。民警发现,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利用计算机编辑程序上传到手机WAP网。
面对民警,王某承认了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。考虑到王某配合调查态度较好,警方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其500元的罚款处罚,并删除了那段淫秽小说。